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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改造设计

一、装饰装修绿色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基本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担装饰装修绿色改造项目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和实地勘察,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项目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文化等特点,采取提高室内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等技术措施进行改造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绿色环保、健康宜居、节能减碳、防震减灾等的要求。

2)、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改造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改造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3)、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改造过程中不应改变原设计防火分区,不应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和数量等。

4)、在保温、吊顶、地板等特定需求的设计时,涉及材料和建筑用制品的可燃性时,应给出材料的燃烧性能、燃烧极限等指标说明。

二、既有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改造设计时应避免或减少装饰性隔断,采取空间差、时间差等方式对空间进行功能转换等措施,增加室内使用面积和利用空间,高效利用空间,改善自然通风效果。

三、既有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改造设计时,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和节能减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的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污染物应有控制措施,应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污染控制预评估,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负荷比和材料污染物释放量。

2)、室内通风宜优选自然通风,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3)、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每个功能房间宜单独控制新风量,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

4)、装饰装修改造设计,宜在主要使用功能的房间、人流密集等区域增设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当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时应实时预警,有条件时宜与自动通风换气系统联动,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规定。

5)、与室外环境分隔的门窗宜选用节能门窗,降低空气渗透热损失,提高气密、水密、隔声、保温、隔热等性能,外观效果应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四、噪声和光污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户墙、与电梯井相邻的墙体、与设备层相邻的墙体和楼板、主要功能房间之间、楼板应采取吸音、隔音、减震措施;

2)、室外夜景照明,应加设背光灯罩,防止光线射向房间内,与室外相邻的门窗宜采用不易透光的窗帘,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

3)、室内采光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光,宜减少透光性能差的玻璃使用量。

五、节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所选用的装修材料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减少装修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耗。

2)、涉及材料或构配件的成品或半成品设计时,应符合建筑模数,避免长材短用,大材小用。

3)、宜选用轻质高强、耐腐蚀材料,减小自重、材料用量和施工难度,易于维护。

4)、宜选用再使用、循环再生利用的装饰装修材料。

5)、宜优先选用整体式或装配式构件,减少施工现场制作。

六、既有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改造设计时,节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用水区,宜优先选用自动水龙头等智能节水类型的水龙头。

2)、为保证饮水健康,宜在给水前段设置过滤装置,当直饮水无法统一供给时,宜在用户终端加设净水设备,当净水设备必须排出废水时,宜对废水进行回收,充分利用。

3)、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中水冲厕,景观环境宜用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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