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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绿色拆除工程施工应采取的措施

一、装饰装修绿色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备案后实施,达到一定规模的拆除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拆除作业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应有记录和签字确认。

3)、拆除工程施工应先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宜采用冷法切割,避免明火作业。

4)、拆除顺序,拆除时按照先上后下、先装饰后装修、先天棚后墙柱的原则,拆除过程中应对拆除物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对发现事故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

5)、对有限空间拆除施工时,应先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对含有危险品的空间,拆除前应先进行残留物检测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拆卸的各种构件及物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并应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二、装饰装修绿色拆除工程拆除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制定拆除--回收循环使用废弃物的方案,宜减少因改造装饰装修需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垃圾量,宜回收使用拆除的构件、部品和饰品。

2)、宜采用湿法作业,减少粉尘。

3)、现有水电箱盒、管材等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宜进行保护性拆除,妥善保存保管。

4)、床、桌、椅、沙发等家具拆除搬运时,应采取泡沫、塑料等软防护措施保护棱角、面不受破坏,当空间足够时,宜整体搬挪。

三、建筑废弃物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业应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以旧换新、回收再利用。

2)、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地、清运手续应征得物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同意;

3)、废弃物临时堆放场地周边应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4)、建筑废弃物应分类包装堆放,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与建筑废弃物混合排放;

5)、废塑料、废金属、废木质材料、废瓷砖、废砖瓦、废保温材料、废骨料等废弃物管理和减量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标准规范》GB/T 507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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