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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18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文

2018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一三三五”工作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建筑业创新改革发展这一核心,推行工程组织模式、管理模式、保障模式三项创新工作,着力实施安全、质量、企业、标准、环境、诚信、服务提升七大行动,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党的建设,不断放大既有发展优势,全力创造后发竞争优势,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一个核心,开创建筑业率先发展新局面

紧紧围绕建筑业创新改革发展这一核心,把工作的切入点放在创新改革上,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服务效能,做好行业发展政策保障;把工作的关键点放在率先发展上,加快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争当全省建筑业发展龙头,使我市建筑业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先进,在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中进位争先,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动全市建筑业实现率先发展。

二、推行三项创新,培育建筑业健康发展新业态

(一)创新工程组织模式。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工程总承包政策规定,出台试点推行政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深度融合。引导综合实力强、在本市市场信誉好的施工总承包和设计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带动建筑业整体转型升级。调整有关项目审批制度、工程交易规则、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工程管理机制。

(二)创新工程管理模式。出台试点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为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供平台和渠道。建立完善适应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审批、工程交易、过程监管等制度,引导各类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提供项目策划、技术咨询、建筑设计、施工监督、后期跟踪等全过程服务,逐步形成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规模。调整工程技术服务各行业日常监管制度和服务举措,健全信用考核办法,尽快完善涉及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体系。

(三)创新工程保障模式。发挥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出台配套政策,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业主支付、投标、施工合同履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保证保险。引导市场积极运用建筑业保证保险,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及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稳定的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程序,保障建筑业保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出台推行过程结算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推行造价争议调解制度,有效解决竣工结算难问题。

三、实施七大行动,创响“青岛建造”新品牌

(一)实施安全提升行动。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处理”原则。以最严格的安全检查、最彻底的隐患消除、最深刻的安全教育、最严格的安全考核,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强化重大隐患源监管。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源评审验收制度,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隐患源和临建板房、高大围挡的控制与管理。持续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源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企业自查自纠、专家评审验收、主管部门督查整改的整治机制。实现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建立塔机运行安全监控平台,将全市建筑工地塔机统一纳入实时监管。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延伸至所有区市,全面掌握全市建筑工地实时动态。充分利用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市建筑工地PM10及噪声进行实时监控。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评估机制,保障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推进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率。日常监督与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实施以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和质量常见问题等为重点的差异化监督,逐步实现全市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工程验前联检制度,全面提升竣工交付工程质量水平。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对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动态管控,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行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督抽测,加强预拌混凝土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信用管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发挥质量标杆榜样示范作用。全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工程质量奖项不少于60个,组织开展市、区级并力争承办省级以上工程质量观摩活动,形成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企业提升行动。全力扶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全年力争1-2家企业晋升特级资质,5-6家企业进入全国优秀施工企业,3-4家企业进入中国装饰行业百强企业,10家企业进入青岛百强企业,1-2家企业进入中国建筑百强企业。引导企业立足建筑主业,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高附加值行业、上下游产业拓展。推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发展,引导装饰企业向景观设计、室内家装、家具采购等业务延伸。以科技创新促进行业发展。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编制技术导则,健全与其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完善施工单位现场相关人员配备标准和职业标准。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产学研合作,加大顶尖人才和高水平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力度,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应用,大力推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技术。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和大项目协调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充分发挥“青岛国际工程发展联盟”作用,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外市场。评选开拓外埠市场和国际市场先进企业;对开拓埠外、境外市场成绩优异的,在市场主体考核时加大奖励分值。弘扬“工匠精神”。继续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展建筑工人技能专业鉴定机构。定期发布各技能等级和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鼓励企业依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形成由专业注册类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一线技术工人组成的合理人才梯次结构。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评选建筑业“建筑能手”“优秀技师”“建筑名匠”。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提高我市建设标准水平。发挥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引领与约束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和修订。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留痕,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存入竣工资料,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标准专管员制度。研究制定标准专管员管理办法,引导建设、监理、施工各方主体强化“标准化+”理念,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打造建筑工程管理“青岛标准”。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落实“行业监管、企业主管、项目实管”的质量安全“标准清单”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职责要求,建立符合青岛实际、全国领先的建筑工程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地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着重强化管理创新、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环境提升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施环境提升行动。推进建筑工地围挡升级,加强工地出入口周边环境治理,规范标识、公示牌设置。加强工地场容场貌管理,严格扬尘防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即现场封闭管理、场地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蓬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六个百分百)要求。鼓励应用绿色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努力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要求。组织评选青岛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六)实施诚信提升行动。完成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并实现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即时收集各部门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平台功能,确保平台功能全省第一、全国领先。通过综合平台实现信用“红黑名单”与全市各部门互联共享,完善“黑名单”管理和信用信息发布、修复、应用等相关制度,共同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将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信息纳入综合平台管理,形成项目、企业、人员三位一体联动考核,建立工程项目综合考核评价系统,体现工程项目及各方参建主体评奖、处罚情况,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全面科学的综合评价。充分利用综合平台质量安全体系网上实时监管功能,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线上运行。

(七)实施服务提升行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工程交易程序,提高发包效率,降低工程交易成本。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试点推行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专户管理、按月支付制度,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教育与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搭建宣传推介平台,提升“青岛建造”品牌影响力。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把创立、维护和发展品牌贯穿于建筑施工、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全过程,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泰山杯”“青岛杯”等奖项,依托精品工程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特色的先进企业文化,将创新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动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文化导向、约束、激励作用,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大行业、企业宣传力度,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创造条件,充分展现企业实力和行业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将“青岛建造”打造为我市城市发展的新名片。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建筑领域党建新模式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的建设水平。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委党委、局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效优质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标本兼治,全面推行《廉政责任双向承诺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在建筑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二)提升工地党组织建设水平。组织建设工地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建促进城建、城建推动党建”工作目标,实现“支部建设到项目、红旗飘扬在工地”工作要求,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选齐配强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充分发挥区市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作用,稳步推进建设工地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建设工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编写《建设工地党建工作手册》,完善建设工地党建网站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合格支部建设标准要求,督导建设工地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积极开展“学、管、带、联”行动,推进支部建设“三级联创”工作。开展服务党员“七个一”、创建党员先锋岗、技能比武、“我帮工友解难题”等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工地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工地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党建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加强行风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主动深入企业、施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印发

内容来源: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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