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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175-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

分类 服务人口(人)
3班(90人) 3000
6班(180人) 3001~6000
9班(270人) 6001~9000
12班(360人) 9001~12000

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第十条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等构成。

一、场地由室外游戏场地、集中绿地两部分组成。

二、房屋建筑由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三部分组成。

幼儿活动用房包括班级活动单元、综合活动室等。

服务用房包括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隔离室、洗涤消毒用房等。

附属用房包括厨房、配电室、门卫收发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集中浴室等。

三、建筑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等。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幼儿园建设规模应根据办园规模(含班级数、每班额定人数和总人数)、类型(全日制或寄宿制)等因素,依据本建设标准确定。幼儿园建设规模=办园规模(总人数)X相应人均建筑面积指标。第九条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依据我国近几年的人口出生率,每10000人口中约有200名~300名3岁~6岁幼儿。为便于幼儿的就近人园和幼儿园的日常保教管理及办园的经济性,经调研分析,幼儿园的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低于6班,农村幼儿园不宜低于3班。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颁发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幼儿园的班额数为:小班(3周岁~4周岁)20人~25人;中班(4周岁~5周岁)26人~30人;大班(5周岁~6周岁)31人~35人。为便于房屋建筑面积指标的测算,本建设标准按平均班额30人测算。

第十条本条规定了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构成。

一、场地。

室外游戏场地是幼儿室外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幼儿健康成长、增强体质、培养友爱至关重要。

集中绿地是幼儿园美化净化环境、隔声减噪、改善小气候、认识植物及幼儿室外游玩的场所,可以起到美化、优化保教环境的作用,对幼儿有着陶冶情操、引发联想、拓展思维的功能,应统筹规划建设。

二、房屋建筑。

1.幼儿活动用房包括下列用房:

班级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储藏室组成,每班为一个单元。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分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五个方面。上述教育内容通过角色游戏、美工游戏、建筑游戏、表演游戏、智力游戏以及讲故事、欣赏动植物标本模型、唱歌、画图、看图书等活动形式完成。同时,幼儿还要在园内用餐、睡眠、盥洗等。以上活动基本都在班级活动单元内进行。

综合活动室。6班及以上规模的幼儿园至少设一间,一些不易移动的室内共享活动设施可放在综合活动室中,要能容纳两个班及以上幼儿开展集体活动、演出和开展亲子活动使用,并可面向社区开展科学育儿指导等活动。

服务用房包括下列用房:

办公室。供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办公、教研、会议、接待、阅览、储存资料使用。宜根据幼儿园保教职工编制和管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尽可能兼用、合用,同时应适当考虑办公自动化设施所需面积,可设置网络控制室。

保健观察室。供卫生保健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使用,观察室内宜设卫生间。

晨检接待厅。供卫生保健人员对人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接待家长和供家长接送幼儿停留使用。

隔离室。供寄宿制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人员对突发病儿进行临时隔离、观察、紧急处理使用。

洗涤消毒用房。供洗涤、烘干、褽烫衣物、烧开水及毛巾、茶具等物品消毒使用。

附属用房包括下列用房:

厨房。主要由主食加工间、副食加工间、配餐间、食具洗涤消毒间、食具存放间、烧火间、坎事员更衣休息间、库房等组成。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教职工餐厅,供教职工用餐使用。

配电室。供控制全园照明及动力用电使用。

门卫收发室。供门卫保安人员值班、安全监控及收发使用。宜分隔为门卫室(可兼收发用)、安全监控室和值班室。

储藏室。供储存办公用品、保教用品、劳保用品、常用工具等物品使用。

教职工卫生间。供教职工及来宾使用。

教师值班室。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

集中浴室。供寄宿幼儿洗澡使用。

房屋建筑中未包括人防工程、采暖锅炉房和车库等用房。

三、建筑设备。

建筑给排水系统。包括生活供水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等。

建筑电气系统。包括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照明设备、动力设备等。

采暖通风系统。包括采暖设备、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等。

电梯。包括客梯、食梯等。

弱电系统。包括通信设备、广播音响设备、闭路电视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消防监控报警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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