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官渡3号地块、广东省湛江市东盛路南侧公租房项目。
文号:建办市函〔2020〕398号,同意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函
《关于推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函》(浙建设函〔2020〕23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绍兴市越城区官渡3号地块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项目列为我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文号:建办市函〔2020〕397号,同意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函
《关于推荐湛江市东盛路南侧钢结构公租房项目为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函》(粤建科函〔2020〕31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湛江市东盛路南侧钢结构公租房项目列为我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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