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0

建城[2017]62号 第八批(2016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建城[2017]62号 第八批(2016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淮安市

浙江省:金华市

安徽省:六安市

山东省:新泰市、乳山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珠海市

云南省:玉溪市


本文内容来源于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城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2]57号)的规定,在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初步考核的基础上,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南通市等10个城市为第八批(2016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现予通报。

希望获得命名的城市按照新时期的目标要求,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巩固和发展城市节水工作成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其他城市要以国家节水型城市为榜样,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市民节水意识,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本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