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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 重点领域

重点领域

  1. 加强农业高效节水,促进农业现代化
  2. 加强工业节水,促进转型升级
  3. 加强城镇节水,提高城镇生活用水效率
  4. 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构建多元用水格局

(一)加强农业高效节水,促进农业现代化

优化配置农业用水。按照“先节水、后用水,先挖潜、后扩大,先改建、后新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供用水结构,完善灌溉供水工程体系,提高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合理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重视利用非常规水源。在渠灌区因地制宜实行蓄水、引水、提水相结合。在井渠结合灌区实行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在井灌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釆。在不具备常规灌溉条件的地区,利用当地水窖、水池、塘坝等多种手段集蓄雨水,发展非常规旱作节水灌溉。

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技术推广。除有回灌补源和防护林生态保护要求的渠段以外,要对渠道进行防渗处理。在地面灌的灌区,平整土地,合理调整沟畦规格,推广抗旱坐水种和移动式软管灌溉等地面灌水技术,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率。在井灌区和有条件的渠灌区,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在水资源短缺、经济作物种植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等地区,积极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在南方水资源丰富尤其是水网地区,大力推广水稻控制灌溉技术,在节水的同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积极推广农业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合理安排耕作和栽培制度,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大力推广深松整地、中耕除草、镇压耙耱、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以及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土壤保水剂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在经济作物、蔬菜、果木种植方面,配套和完善节水补灌设备,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促进现代节水型农业体系的建立。在干旱和易发生水土流失地区,加快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实施养殖业节水。加快草原围栏、牧道、棚圈和牧区水利建设,配套发展节水高效灌溉饲草基地,研究和推广草原改良、补播技术,对有灌溉设施的人工草地实施节水灌溉。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实施养殖业节水工程,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粪便污水资源化等用水效率,发展节水渔业,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

积极推进农村节水工作。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动农村节水行动,实施集中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安装计量设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开展宣传活动,树立节水标兵,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开展农村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专栏3节水强农工程

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部署,到2020年,完成规划内434处大型灌区、2157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全国大型灌区灌溉面积达到3.02亿亩,重点中型灌区灌溉面积达到1.53亿亩。

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釆、华中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突出抓好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资源开发过度区等重点地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水土资源条件、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

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节水工程。根据水利部印发《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釆治理专项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在河北、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5省区30个地市开展试点治理工作。2018年,通过实施高效节水改造1540万亩等措施,退减地下水超釆和地表水过度开发量,有效缓解地表水挤占和地下水超釆问题,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二)加强工业节水,促进转型升级

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推动火电、钢铁、造纸等高耗水行业沿江、沿海布局,促使已有高耗水项目转移搬迁。严格控制黄淮海平原、西北地区等资源型缺水地区发展造纸工业及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引导和鼓励造纸产能向水资源丰富的南方地区转移。西北、华北等地区新建电厂应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鼓励釆用空气冷却技术。推动高耗水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推广串联式循环用水布局。促进可利用再生水的企业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就近布局。

推进高耗水工业结构调整。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部署,依法依规淘汰高耗水行业中用水超出定额标准的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合理分配工业企业及项目的用水定额,并根据水资源变化和节水效果定期调整,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引导钢铁、石油和化工、电力、煤炭、造纸、纺织、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的既有产能向高效节水方向调整。对重点工业用水户开展水平衡测试,提出节水整改优化方案,测试结果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参考。

加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力度。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水效对标达标。实行强制性节水用水措施与标准,完善国家鼓励类和淘汰类工业用水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加快对钢铁等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工艺改造。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积极研发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大力推广高效用水工艺、高效冷却工艺、高效洗涤工艺、高效循环用水、污(废)水再生利用、高盐水资源化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专栏4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

钢铁制定钢铁水效标准和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用水定额;开展节水优化技术改造,推动水质优化集成技术、高效循环用水集成技术、综合污水脱盐深度处理和高盐废水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焦化酚氰废水和冷轧废水再生回用集成技术、雨水利用技术、蒸汽系统优化、水系统智能管理专家系统的应用。到2020年,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降至3.2m3/t,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8%以上,外排废水总量下降10%。

煤炭在西部缺水矿区,鼓励推广干法选煤工艺,降低洗选用水量;改进压滤系统,提升压滤能力,提高尾煤压缩机效率;发展节水型煤化工,降低煤化工产品水单耗;继续推动矿丼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及周边工业用水优先考虑釆用矿丼水,支持和鼓励大水矿区发展矿丼水产业化利用。到2020年,矿丼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左右。

火力发电开展节水优化运行试验和技术改造,提高循环水浓缩倍率,开展雨污分流、梯级利用、分类处理、充分回用,提高火电行业水务管理水平,减少外排水量;研发推广高级氧化和膜处理耦合的污水回用技术,电絮凝及膜处理集成技术,动态水平衡优化技术,循环水高浓缩倍率运行技术,水务自动化管理系统等。到2020年,火电厂每千瓦时发电量耗水降至1千克左右,消耗水量(不含直流冷却水量)比2015年下降8%左右。

石油和化工制定合成氨、甲醇、氯碱等取水定额标准;推动企业实施“清浊分流”改造,建立多层次的废水回用系统;强化水的内部循环,有效提高循环水浓缩倍数。到2020年,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18%,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

纺织釆用工艺用水梯级利用、冷凝水和冷却水回收利用等方式,推动生产过程中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回用;推广高效短流程前处理、低洛比染色等节水工艺;推广实施纺织废水膜法深度处理与回用、喷水织机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到2020年,总取水量年降幅在1.8%左右,行业总取水量控制在29亿吨左右。

制浆造纸推广多段逆流洗涤封闭式洗筛系统;中高浓技术和过程智能控制化控制技术;制浆造纸术循环使用工艺系统优化技术;中段废水物化生化多级深度处理技术;纸机用水封闭循环利用及白水回用、碱回收及蒸发站污冷凝水的分级及回用等技术等。到2020年,造纸工业吨浆、纸及纸板平均取用水量由2015年的68m3降至58m3,减少14.7%。行业总取用水量减少约8%。

食品重点加强冷凝水、清洗水的回收利用,推动工艺节水集成技术、发酵行业水质优化集成技术、清污分流技术、用水梯级利用技术。发酵行业将降温水、冷凝水、锅炉用水、生产洗涤水等进行统筹集成,分质使用;味精工业部分“废液”转化为氨基酸植物营养液,成为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的独特肥料资源。到2020年,吨产品用水降至10.2m3。

建设节水型园区。新建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水梯级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鼓励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已有园区应将节水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和循环改造的重点内容,推动企业间水资源利用,强化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园区节水、废水处理及资源化专业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节水型企业。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根据各地区用水总量红线,科学合理分配企业及项目的用水定额,并根据水资源变化和节水效果定期调整,对日用水量大于500m3的企业逐步开展水循环与梯级利用效率评估,确定改造任务。引导高耗水行业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淘汰制度,制定淘汰方案,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对重点工业用水户开展用水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参考。加大节水型企业建设力度,通过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节水潜力。

(三)加强城镇节水,提高城镇生活用水效率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到2020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通过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DMA)和水平衡测试等方式,加强漏损控制管理,在漏损严重或缺水城市开展供水管网DMA管理示范工程。

推广节水器具使用。加大力度研发和推广应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推进节水产品企业质量分类监管,以生活节水器具和农业节水设备为监管重点,逐步扩大监督范围,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公共建筑和新建民用建筑必须釆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引导居民淘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加强服务业节水。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对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等行业实行特种用水价格。强制要求使用节水产品,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对非人体接触用水强制实行循环利用。缺水地区严禁盲目扩大用水景观、娱乐的水域面积。

推广建筑中水应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住房和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鼓励引导居民小区中水利用,城市居住小区建筑中水主要用于冲厕、小区绿化等生活杂用;公共建筑中水主要用于冲厕。缺水地区的城镇应积极釆用建筑中水回用技术。

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各地要制定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大规划调控指导力度,落实各部门目标、责任和任务期限。健全城市节水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实施节水统计等城市节水工作制度和措施,建立城市节水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和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专栏5城镇节水工程

节水器具进万家行动。建立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补贴机制,对通过节水认证、符合规定用水效率等级的生活用水器具实行节水财政补贴,以节水型坐便器为试点,逐步扩展到淋浴器、水嘴等。

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在漏损严重的缺水城市,以分区计量和漏损管网改造为重点,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漏损控制技术和管理体系,带动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改造,到2020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左右。

公共机构节水行动。以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为重点,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全部省直机关和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建设成节水型单位。

建筑中水利用示范。以京津冀等北方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10个城市,实施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2类建筑中水利用示范工程。

(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构建多元用水格局

加大雨洪资源、海水、中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实施再生水利用、雨洪资源利用、海水淡化工程,把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100亿m3,占总供水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1.0%提高到2020年的1.6%。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推动雨水集蓄与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要完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能力,推进雨洪资源化利用。在有条件的山丘区,大力推广雨水集蓄利用,发展集雨节灌。

大力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推动沿海地区的高耗水行业开展海水直接利用,支持高耗水工业项目利用海水淡化水作锅炉补给水和工艺用水,大力推进以海水直接利用和釆取热电联合淡化海水的方式解决大规模工业用水水源。鼓励有条件的沿海缺水城市,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以及应急备用水源的来源之一。推广海水淡化在海岛地区供水保障的应用,鼓励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非并网新能源耦合海水淡化装置建设。

加大矿井水和苦咸水利用。在大水矿区,推进富佘矿井水收集,拓宽矿井水的利用途径;在缺水矿区,重点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修建矿井水利用和净化设施,把矿井水利用与矿区及周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有机结合。新建煤炭开釆项目要尽量利用矿井水作为工业用水。推进饮用苦咸水水质改良工程,加强苦咸水淡化利用研发,建立苦咸水改良产业体系。

专栏6节水补源示范工程

开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综合示范,开展县城雨水、废污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综合利用示范,开展典型矿区矿丼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开展海岛海水淡化应用及改造示范,实施饮水特困乡镇苦咸水淡化和雨水集蓄利用,推进渔船海水淡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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