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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序号 编制单元名称 内容 对应章节 说明
1 车站 每座车站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地下车站、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土建结构(含人防)、建筑装饰、附属设施、动力照明、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水消防、气体灭火等工程费用(风、水、电含车站两端相邻的各半个区间的费用),以及设备系统预留孔洞、沟、槽、安装预埋件的费用。不包括车站物业开发及换乘车站同步实施但应由其他项目分担的费用。 其中土建结构包括主体结构、附属结构、施工监测、降水、建(构)筑物加固保护等;附属设施包括标识导向,站内外附属设施(包括站前广场、环保绿化、隔离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和应列入车站的其他工程费用。 第一章 1.车站和区间概算编制范围原则上按结构分界处分割。

2.高架车站如采用“桥建分建”,则车站里程桩号内的高架梁结构费用亦属于车站编制单元范畴。

动力照明 第六章18节
通风空调与采暖 第十章26节
给排水及水消防、气体灭火 第十一章
2 区间 每相邻两座车站之间的区间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每个出入段线、联络线分别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每个单元包括区间正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存车线及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环保绿化、隔离设施和设备系统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等工程费用。出入段线区间包括地下区间、过渡段(U型槽)及罩棚、地面区间、高架区间等工程费用。 第二章 1.每个区间不同工法应分别编制后汇总。

2. 出入段线和正线区间或车站的建筑分界点在结构分界处。

序号 编制单元名称 内容 对应章节 说明
3 轨道 全线轨道工程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正线、辅助线(折返线、存车线及渡线)、车辆段及停车场库内外线、出入段线、联络线、线路有关工程和铺轨基地等工程费用 第三章 出入段线轨道和正线轨道分界点在正线分岔点或里程分界点
4 通信 全线通信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分专用通信系统、警用通信系统两部分。包括全线正线、车辆段、停车场及运营控制中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各子系统(含办公自动化、乘客信息等)分别编制单项概算。民用通信系统单独编制概算 第四章12节 各子系统分别编制后汇总
5 信号 全线信号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按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试车线、车载设备、维修与培训中心等信号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内容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第五章13节
6 主变电站 全线主变电站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每座主变电站分别编制后汇总(含相应的高压电源线路),包括主变电站的房屋土建(含电缆通道)和装饰、变电设备及安装、电力进线及可能发生的仓位费等工程费用 第六章14节 主变电站出线电缆通道费用纳入就近车站内。结构规模由电力专业确定
7 牵引及混合变电所 包括全线各座牵引及混合变电所的设备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第六章    15节 牵引变电所及混合变电所分别编制后汇总
8 降压变电所及跟随变电所 包括全线各座降压变电所和跟随变电所的设备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第六章    15节   降压变电所和跟随变电所分别编制后汇总
9 环网电缆 包括全线环网电缆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六章    16节 包括主变电站馈出线电缆及牵引变电所或降压变电所间的环网电缆及
序号 编制单元名称 内容 对应章节 说明
线路差动保护光缆及联跳电缆
10 接触网(轨) 包括全线接触网(轨)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六章    17节   出入段线接触网(轨)和正线轨道分界点在正线分岔点或里程分界点
11 电力监控(SCADA) 包括全线电力监控系统(SCADA)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六章    19节
12 杂散电流防护 包括全线杂散电流防护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六章    20节
13 综合监控 包括综合监控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包括独立设备系统)费用 第七章    22节 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14 防灾报警(FAS) 包括全线防灾报警系统(FAS)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八章    23节 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15 环境与设备监控(BAS) 包括全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八章    24节 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序号 编制单元名称 内容 对应章节 说明
16 安防及门禁 包括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等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九章    25节 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17 区间通风、空调与采暖 包括全线区间通风、空调与采暖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十章26节
18 区间给排水及水消防 包括全线区间给排水及水消防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十章28节
19 自动售检票(AFC) 包括全线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十二章30节 车站、运营控制中心分别编制后汇总
20 自动扶梯和电梯 包括各车站自动扶梯和电梯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控制系统和机械系统) 第十三章 31节 各车站分别统计汇总,根据提升高度和工况要求编制
21 站台门 包括全线站台门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控制系统和机械系统) 第十三章32节 根据各车站情况,统计并区分固定门、活动门和门机数量
序号 编制单元名称 内容 对应章节 说明
22 运营控制中心 包括运营控制中心房屋土建结构、建筑装饰、给水、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电梯、中央显示屏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围墙等工程费用 第十四章   1.运营控制中心中央显示屏及控制软件因属于多系统共用设备,费用单列归属于运营控制中心编制单元;

2.各系统编制单元仅考虑接入即可,不可重复计列显示屏费用

23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含车辆段、维修中心、物资总库等工程,包括路桥、房屋等土建工程、建筑装饰、给排水及水消防、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电梯、工艺设备、附属工程等工程费用(水电含室外) 第十五章 1.车辆段和停车场应分别编制;

2.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有关系统在各系统编制单元中已一并编制,本编制单元内容仅指基地内房屋、内部风水电及工艺要求的设备、附属工程

24 人防 包括全线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的人防防护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制作加工、安装 第十六章 因人防要求发生的土建费用,列入相应车站编制单元,防护门及门框根据各车站情况,分别编制概算
25 前期工作费 包括全线范围土地征用、租地、道路占用、树木砍伐及绿化赔偿、建(构)筑物拆迁、各类管线迁改、影响建筑物使用补偿等费用 第十七章  36节 各车站、各区间、运营控制中心、主变电站、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工程数量和费用分别计列

 

注:1、总体设计单位可根据设计项目的特点,对于上表缺项的工程增补册概算编制单元;也可依据设计分工和建设管理的需要,将上表中若干册概算编制单元合并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或对编制单元做少量调整;但都必须在编制单元划分中予以说明。

2、房屋建筑按车站、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及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

3、“车站”是区别概算章节表中第一章“车站”。“车站”包含车站相关的土建,动力照明,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排水及水消防等工程费用;而概算章节表中第一章“车站”仅仅包含车站相关的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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