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施函[2016]44号
建设部编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调查问卷》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调查问卷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3、联系电话:
4、企业具有的资质及等级情况(统计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所有资质的数量)
□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一项 □ 二项 □ 三项
□ 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一项 □ 二项 □ 三项 □ 四项及以上
5、取得设计资质情况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情况 □ 取得 □ 未取得
取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情况 □ 取得一项 □ 取得二项 □ 取得三项□ 取得四项及以上 □ 未取得
取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情况 □ 取得 □ 未取得
6、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单选)
□ 建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矿山工程 □ 冶金工程
□ 铁路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机电工程
□ 公路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7、企业兼营业务情况(可多选)
□ 建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矿山工程 □ 冶金工程 □ 铁路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机电工程 □ 公路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7、企业近三年完成建筑业营业收入情况
2013年 亿元 2014年 亿元 2015年 亿元
对特级资质标准意见
8、特级资质标准指标体系设置哪些方面不合适?(可多选,可不选)
□ 企业资信能力 □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 科技进步水平 □ 代表工程业绩
如不合适,您认为应删除□ 企业资信能力 □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 科技进步水平 □ 代表工程业绩方面指标;应增加 方面指标。理由: 。(可加附页)
9、特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信能力方面哪些指标不合适?(可多选,可不选)
□ 净资产 □ 税收 □ 银行授信额度
如不合适,您建议提高□ 净资产 □ 税收 □ 银行授信额度指标;降低□ 净资产 □ 税收 □ 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您认为应删除□ 净资产 □ 税收 □ 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应增加 等指标。理: 。(可加附页)
10、特级资质标准中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方面哪些指标不合适?(可多选,可不选)
□ 技术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设计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系列有职称人员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技术工人
如不合适,您建议提高□ 技术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设计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系列有职称人员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技术工人等指标;降低□ 技术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设计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系列有职称人员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技术工人等指标。您认为应删除□ 技术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设计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系列有职称人员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技术工人等指标;应增加 等指标。理由: 。(可加附页)
11、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是否是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必备条件? □ 是 □ 不是
12、特级资质标准中科技进步水平方面哪些指标不合适?(可多选,可不选)
□ 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 功法、专利 □ 科技进步奖项或国家或行业标准 □ 信息化水平
如不合适,您建议提高□ 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 功法 □ 专利 □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国家或行业标准 □ 信息化水平等指标;降低□ 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 功法 □ 专利 □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国家或行业标准 □ 信息化水平等指标。您认为应删除□ 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 功法 专利 □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国家或行业标准 □ 信息化水平等指标;应增加 等指标。理由: 。(可加附页)
13、特级资质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方面指标是否合适?
□ 合适 □ 不合适
如不合适,您建议□ 提高指标 □ 降低指标。其它建议及理由: 。(可加附页)
14、标准规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您是否支持此项规定? □ 支持 □ 不支持
您企业是否有过因此项规定投标并中标没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
□ 有 □ 没有
15、是否应该限制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数量 □ 限制 □ 不限制
如限制数量,应该通过何种指标加以限制 □ 年营业收入排名 □ 年税收排名
□ 其他:
其它意见建议
16、关于特级资质标准修订以及如何界定特级资质企业承揽工程业务范围,您有何意见建议?(可另加附页)
以上内容来源: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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