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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体系发展指南(居住建筑)设备与管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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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备与管线系统

6.1 一般规定

6.1.1 设备与管线系统应遵循一体化集成建造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部品部件生产加工、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各环节。

6.1.2 在策划与设计阶段,应根据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特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策划设备与管线系统的实施技术路线。与建筑、结构、装修一体化设计,优先选用符合模数的标准化部品,与结构、外围护、内装各系统以及部品部件的生产、运输、安装等各环节相互协调。应考虑建筑全寿命期的安装、维护和更新,实现居住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

6.1.3 设备与管线系统宜与主体结构相分离,应方便维修更换,且在维修更换时应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6.1.4 设备与管线系统宜采用集成技术,通过综合设计及管线集成,提高设备与管线系

统的集。

6.1.5 设备与管线系统应结合BIM技术进行协同设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各专业间的协同配合,将设计信息与部品部件的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等环节有效。

6.1.6 应优先选用绿色环保的,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选用耐腐蚀、使用寿命长、降噪性能好、便于安装及更换的管材、管件,以及高性能的阀门设备。

6.1.7 设备与管线系统宜采用获得安全、绿色等方面产品认证的工业化部品。

6.2  标准化指导

6.2.1 标准化原则

1、设备选型及管线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实现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设备管线系统的部品部件应采用标准化、系列化尺寸,满足通用性及互换性要求。

2、设备与管线设计应符合模数协调要求,便于装配式建筑的部品部件进行工业化生产和装配。

3、设备与管线的定位应采用界面定位法。

4、设备与管线系统应采用一体化设计,设计时应遵循尽量减少在预制构件内预留预埋的原贝IJ。如因条件所限需要预埋时,设备与管线设计应提供给预制构件准确的预埋预留洞或开槽尺寸、定位,避免后期对预制构件凿剔沟槽、孔洞等。

6.2..2空间使用

1、设备机房、管道井、竖向及水平管道空间使用应与建筑空间相协调。

2、水泵、水箱、空调机组、配电柜等机电部品应优先选用符合工业化尺寸模数的标准化产品并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应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和维护空间。

3、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供暖、电气智能化干线(管)、公共功能的阀门、计量设备和电气设备以及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均应统一集中设置在居住建筑公共部位。

4、当管道井门前空间作为检修空间使用时,管道井进深可为300〜500mm,宽度根据管道数量和布置方式确定。公共管道井的优先尺寸宜根据表6.2.2选用。

公共管道井的优先净尺寸(mm)表6.2.2

项目 优先尺寸
宽度 400、500、600、800、900、1000、1200、1500、1800、2100
深度 300、350、400、450、500、600、800、1000、1200

5、管线布置在本层吊顶空间、架空地板下空间、装饰夹层内时,管线定位尺寸应结合空间尺寸确定,并宜采用分模数M/5的整数倍。

6、当给水、供暖水平管线暗敷于本层地面的垫层、电气水平管线暗敷于结构楼板叠合层中时,管线定位尺寸宜采用分模数M/10的整数倍。

6.2.3、接口标准化

1、设备与管线系统部品与配管连接、配管与主管网连接、部品之间连接的接口应标化,维护。

2、设备与管线系统的公共部分与套内部分应界限清晰。专用配管和共用配管的结合部位和用配管的部位修口用。

3、敷设于楼地面的架空层、吊顶空间、隔墙内的空调及新风、给水、供暖、电气及能化设备管线应于修,修口用。

4、安装于墙体、吊顶、地板表面的灯具、开关插座面板、控制器、显示屏等部件的位置与尺寸宜标准化,并应采取隔声、防火及可靠的固定措施。

5、敷设于架空地板下的管线应与地板系统相协调,安装牢固,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踩踏、家具重物等弓丨起的管线不均匀受力或震动。

6、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管道应在预留的安装空间内敷设,与外围护系统、内装部品相关时,其位置尺寸应标准化。当采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时,给水排水、通风和电气等管线应与产品相配套,且应在管道预留的接口连接处设置检修口。

7、当采用给水分水器时,分水器与用水器具应一对一连接。在架空层或吊顶内敷设时,中间不得有连接配件。分水器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检修,并宜有排水措施。

8、安装在预制墙体上的燃气热水器,其挂件或可连接挂件的预埋件应预埋在预制墙体,其位置应化。

9、与外围护系统相关的设备管线不应影响外围护系统的整体热工性能及水密、气密、抗风等性能要求;在维修更换时,不应影响外围护系统的性能及使用寿命。

10、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储水罐等应进行与建筑一体的标准化设计,集成安装。

11、户式集中空调及分体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应采用与建筑外墙一体的标准化设计,安装在预制的空调板或设备阳台上,冷媒管及凝结水管穿墙孔的位置及孔径应标准化。

12、燃气热水器的烟气应排至室外,位置及孔径应标准化。应采取可靠的防油烟措施,避免对建筑外墙饰面的污染。

13、设备管线需要在预制构件上预留预埋孔洞、套管、管槽、预埋件时,应尽量统一定位尺寸,减少预制构件的种类。

14、穿越预制墙体的管道应预留套管;穿越预制楼板的管道应预留洞口或预留套管。套管或洞口的位置及尺寸应标准化。

15、设备管线安装用的预埋件应预埋在实体结构上,应考虑其受力特性,且预埋件应满足锚固要求。管道或设备集中的位置应共用支吊架和预埋件,预埋件铺固深度由计算确定且宜不小于120mm。

16、叠合楼板处的不同专业管线布线应结合楼板的现饶层或建筑垫层厚度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减少管线交叉。

17、电气及智能化管线在叠合楼板内敷设应进行标准化设计,并符合下列规定:

1)沿叠合楼板现饶层暗敷的电气及智能化管线,应在预制楼板灯位处预埋深型接线。

2)当沿叠合楼板、预制墙体预埋的接线盒及其管路与现浇相应电气管路连接时,应在墙面与楼板交界的墙面预埋接线盒或接线空间。

3)敷设在垫层的线缆保护导管最大外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1/2。暗敷线缆保护导管的外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消防设备线缆保护导管暗敷时,外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6.2.4 标准化集成

1、设备与管线系统宜进行模块化设计,选用便于现场安装、装配化程度高的设备管线成套系统,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宜集成预制。

2、公共的管线、阀门、计量仪表、电表箱、配电箱、弱电箱等,应集成设置在公共区域。

3、当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宜选用集热器、储水罐等与建筑一体化集成的技术与产品。

4、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的套内新风系统、供暖系统宜采用模块化产品。

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套内设备管线应采用同层敷设方式,在管窿、隔墙、架空地板或吊顶内集成设置。

5、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应系统集成设计,并选用配套的集成化部品部件。

6.3、通用技术要求

6.3.1 设备与管线安装时应考虑抗震措施。

6.3.2 当设备管线敷设于吊顶、隔墙、架空地板内时应有明显的位置标识,避免后续施工或投入使用后造成二次破坏。

6.3.3 设备与管线应尽量避免敷设于预制构件的接缝处。

6.3.4 敷设于吊顶、隔墙、架空地板内的供水管线应采取措施避免有机溶剂的腐蚀或污染。

6.3.5 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系统管道与部品的接口形式及位置应便于检修更换,并应采取措施避免结构或温度变形对管道接口产生影响。

6.3.6 电气和智能化设备、管线与预制构件结合安装时’应保证安装的牢固性并不应影响预制构件的结构安全性能。墙板内电气和智能化管线宜选用可弯曲电气导管保护,宜选用有利于交叉敷设的难燃可挠管材,布置应保持安全间距。

6.3.7 防雷设计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现饶混凝土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当无现浇混凝土内钢筋用作防雷引下线时,宜利用预制剪力墙、预制柱内的部分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

本文内容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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