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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JGJ450-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电子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6号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450-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4、5.1.2、5.6.4、5.6.6、6.5.3、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340-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标准的名称,变质目的与设计原则,相关术语,基本规定,基地选址,总平面布局与道路交通,用房设置及相关规定,建筑的交通空间,给水与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电气等内容。增加了建筑细部,无障碍设计,室内装修,安全疏散与紧急救助,卫生控制,噪声控制与声环境设计,智能化系统等内容。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质量,复合安全、健康、卫生、适用、经济、环保扥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总床位数或老年人总数不少于20床(人)的老年照料设施建筑设计。

1.0.3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应复合老年人生理、心里特点,保护老年人隐私和尊严,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适应运营模式,保证照料服务有效开展。

1.0.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老年人照料设施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共建筑。

2.0.2 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

24-hour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的统称。

2.0.3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day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托老所、日托站、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的统称。

2.0.4 老年人用房

space for the aged

指老年人照料设施中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用房,包括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

2.0.5 生活用房

living space

指为满足老年人居住、就餐等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而设置的用房。

2.0.6 文娱与健身用房

entertainment and fitness space

指为满足老年人文娱、健身活动需求而设置的用房。

2.0.7 康复与医疗用房

rehabilitation and medical space

指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及医疗服务而设置的用房。

2.0.8 照料单元

care unit

主要为一定数量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单元起居厅和为其配套的护理站等居住及交通空间,一般相对独立,并有护理人员对此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

2.0.9 生活单元

residential unit

主要为一定数量非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卫生间、盥洗、洗浴、厨房等基本空间,一般成套布置,供老年人开展相对自主、独立的生活。

2.0.10 单元起居厅

living room in care unit

供照料单元内的老年人开展日常起居活动的空间。

2.0.11 通行净宽

clear width

走廊、楼梯两侧墙面或固定障碍物之间的水平净距离。当设置扶手时,按扶手中心线计算。

2.0.12 开启净宽

clear opening width

门扇开启后,门框内缘与开启门扇内侧边缘之间的水平净距离。

2.0.13 轮椅回转空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空间。

2.0.14 紧急送医通道

emergency medical route

可通至救护车停靠的建筑出人口或室外场地的连续、无阻碍的路径。

3 基本规定(略)

4 基地与总平面

4.1 基地选址

4.1.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不受洪涝灾害威胁、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

4.1.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选择在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宀盖、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方便的地段。

4.1.3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4.2 总平面布局与道路交通

4.2.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总平面应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不同类型进行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动静分区应明确。

4.2.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及建筑物的主要出人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货物、垃圾、殡葬等运输宜设置单独的通道和出人口。

4.2.3 总平面交通组织应便捷流畅,满足消防、疏散、运输要求的同时应避免车辆对人员通行的影响。

4.2.4 道路系统应保证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且应与建筑的紧急送医通道相连。

4.2.5 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在机动车停车场距建筑物王要出人口最近的位置上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并与无障碍人行道相连。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应有明显的标志。

4.3 场地设计

4.3.1 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应为老年人设室外活动场地;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宜为老年人设室外活动场地。老年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满足老年人室外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的设施和场地条件。

2 位置应避免与车辆交通空间交叉,且应保证能获得日昭 宜选择在向阳、避风处。

3 地面应平整防滑、排水畅通,当有坡度时,坡度不应大于2.5%。

4.3.2 老年人集中的室外活动场地应与满足老年人使用的公用卫生间邻近设置。

4.4 绿化景观

4.4.1 总平面布置应进行场地景观环境和园林绿化设计。绿化植物应适应当地气候,且不应对老年人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

4.4.2 总平面内设置观赏水景水池时,应有安全提示与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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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内容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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