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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石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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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建筑用石为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石,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2依据标准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检测;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对于重要工程及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2.使用要求

(1)混凝土中用石,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石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2)上海市对建筑用石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建筑用石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专题专栏”=>“建材管理”中查询。

(3)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碎石或卵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其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

4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

(1)使用单位应按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2)当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3)石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采用其他小型运输工具时,可按量方确定。

2.试样数量

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碎石或卵石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满足表2.3-1的规定。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小取样重量(kg)表2.3-1

试验项目 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筛分析 8 15 16 20 25 32 50 64
含泥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泥块含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针、片状含量 12 4 8 12 20 40 - -
表观密度 8 8 8 8 12 16 24 24
含水率 2 2 2 2 3 3 4 6
吸水率 8 8 16 16 16 24 24 32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40 40 40 40 80 80 120 120
硫化物及硫酸盐 1.0

注:

1.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值指标及碱-骨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及重量取样。

2.当需要做多项检验时,可在确保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其他试验结果的前提下,用同组样品进行多项不同的试验。

3.取样方法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

(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5技术要求

1.颗粒级配

(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2.3-2的规定,混凝土用石应采用连续粒级。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表2.3-2

级配情况 公称粒级(mm) 累计筛余,按质量(%)
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3 63 75 90
连续粒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 - - - -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 - - - - - -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 -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 - -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 - - -
5~40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 - -
单粒级 10~20 - 95~100 85~100 - 0~15 0 - - - - - -
1631.5 - 95~100 - 85~100 - - 0~10 0 - - - -
20~40 - - 95~100 - 80~100 - - 0~10 0 - - -
31.5~63 - - - 95~100 - - 75~100 45~100 - 0~10 0 -
40~80 - - - - 95~100 - - 70~100 - 30~60 0~10 0

(2)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

(3)当卵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2.3-2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工程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配制抗渗、抗冻混凝土时宜采用连续级配,抗渗混凝土其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

(5)对于强度等级为C60的混凝土,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对强度等级高于C60级的混凝土,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

(6)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碎石宜采用连续级配,泵送混凝土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之比宜符合下列要求:泵送高度小于50m时,小于等于1:3.0;泵送高度50~100m时,小于等于1:4.0;泵送高度大于100m时,小于等于1:5.0。

2.针、片状颗粒含量

(1)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2.3-3的规定。

针、片状颗粒含量表2.3-3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8 ≤15 ≤25

(2)对高强混凝土,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0%。

(3)对泵送混凝土,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

3.含泥量

(1)碎石中含泥量应符合表2.3-4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表2.3-4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2)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中含泥量不应大于1.0%。

(3)当碎石的含泥是非黏土质的石粉时,其含泥量可由表2.3-4的0.5%、1.0%、2.0%,分别提高到1.0%、1.5%、3.0%。

4.泥块含量

(1)碎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3-5的规定。

(2)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中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表2.3-5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0.5 ≤0.7

5.强度

(1)碎石的强度可用岩石的抗压强度和压碎值指标表示。

(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的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至少高20%。

(3)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碎石的压碎值指标应符合表2.3-6的规定。

碎石的压碎值指标表2.3-6

岩石品种 混凝土强度等级 碎石压碎值指标(%)
沉积岩 C60~C40 ≤10
≤C35 ≤16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C60~C40 ≤12
≤C35 ≤20
喷出的火成岩 C60~C40 ≤13
≤C35 ≤30

注:沉积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石、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4)卵石的强度可用压碎值指标表示,其压碎值指标宜符合表2.3-7的规定。

碎石的压碎值指标表2.3-7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C40 ≤C35
压碎值指标(%) ≤12 ≤16

6.坚固性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应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2.3-8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指标表2.3-8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其性能要求 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或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等要求的混凝土 ≤8
在其他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12

7.有害物质含量

当碎石或卵石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碎石或卵石中的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以及卵石中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2.3-9要求。

建筑用石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表2.3-9

项目 质量要求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卵石中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应不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配置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不低于0.95

8.碱活性检验

(1)对于长期处于潮温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其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2)当判定骨料存在碱-碳酸盐反应危害时,不宜用作混凝土骨料;否则,应通过专门的混凝土试验,做最后评定。

(3)当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硅反应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

9.含水量

现场拌制混凝土前,应测定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10.复验

除筛分析外,当其余检测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6检测报告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测报告表式见表2.3-10。

(检测机构名称)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测报告C-11a-0806表2.3-10

委托编号:

检测类别:工程连续号: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委托日期  
施工单位   报告日期  

 

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   样品规格  
生产单位   备案证号  
工程部位   代表数量  
检测日期   检测方法   评定依据  
1级配检测 筛孔公称直径(mm) 标准颗粒级配区 累计筛余(%)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5~15

(mm)

5~25

(mm)

5~31.5

(mm)

5~40

(mm)

 

(mm)

2 表观密度(kg/m3)
2.50 95~100 95~100 95~100 -     3 含水率(%)  
5.00 85~100 90~100 90~100 95~100     4 吸水率(%)  
10.0 30~60 - 70~90 70~90     5 堆积密度(kg/m3)  
16.0 0~10 30~70 - -     6 紧密密度(kg/m3)  
20.0 0 - 15~45 30~65     7 含泥量(%)  
25.0 - 0~5 - -     8 泥块含量(%)  
31.5 - 0 0~5 -     9 针片状颗粒含量(%)  
40.0 - - 0 0~5     10 有机物含量(%)  
50.0 - - - 0     11 坚固性总质量损失(%)  
实测级配范围(mm)   12 压碎值指标(%)  
13 碱活性  
检测结论  

 

见证单位   见证人及证书号  
说明 1.非本检测机构抽样的样品,本检测机构仅对来样的检测数据负责;

2.未经本检测机构批准,部分复制本检测报告无效;

3.由本检测机构抽样的样品按本检测机构抽样程序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机构信息 1.检测机构地址:

2.联系电话:3.邮编:

防伪校验码  
备注  

检测机构专用章:批准/职务:/审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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