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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 六大区域布局

区域布局

  1. 东北地区:着力提高用水效率
  2. 华北地区:以结构调整促节水
  3. 西北地区:以水定发展
  4. 西南地区:促进人水和谐
  5. 华中地区:促进节水减排
  6. 东南沿海地区:节水治污并重

根据我国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压力负荷,未来区域水资源需求、节水潜力以及区域水资源调配和可持续发展对节约用水的要求,按照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中、东南六大区,分区确定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方向和任务。

(一)东北地区:着力提高用水效率

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粮食生产基地。区域水资源分布不均,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供水保障程度和灌溉水利用率不高。全区2015年GDP约5.78万亿元,总人口1.1亿人,城镇化率61%;2015年耕地面积4.2亿亩,灌溉面积1.4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47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4200万亩;2015年用水总量630亿m3。

围绕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的要求,通过节水改造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加快高耗水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淘汰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大力实施城镇节水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区约13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15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推进规模化节水增粮,中西部地区合理发展滴灌喷灌,积极釆用深松整地、抗旱坐水种等措施,具备规模化耕作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东部三江平原等地区加大水田节水改造力度,减少地下水开釆。到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1100万亩。

(二)华北地区:以结构调整促节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是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和小麦主产区。区域水资源严重紧缺,许多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全区2015年GDP约18.21万亿元,总人口3.4亿人,城镇化率56%;耕地面积4.0亿亩,灌溉面积2.7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1.4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10700万亩;2015年用水总量760亿m3。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山东半岛、太原城市群等发展要求,优化供用水结构,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灌溉规模,降低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压减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加大污水再生利用、雨水集蓄、海水淡化、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到“十三五”末,全区约27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52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区域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25亿m3,占比由7.4%提高到8.4%。大力推进华北节水压釆,以京津冀地区为重点,发展高效节水、实施水源置换、调整种植结构、适度压减灌溉面积,逐步退减地下水超釆量和挤占河湖生态用水。到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2980万亩,压减灌溉面积约450多万亩。

(三)西北地区:以水定发展

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省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生态屏障区。区域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低,生产与生态环境用水矛盾尖锐。全区2015年GDP约5.73万亿元,总人口1.3亿人,城镇化率52%;耕地面积3.9亿亩,灌溉面积1.9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1.1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7000万亩,2015年用水总量1070亿m3。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及重要经济区、能源基地等发展要求,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控制,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生态基本用水需求,促进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提高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用水效率准入门槛,新建项目或转移产能必须配套先进节水工艺和设备;在重点行业推广空冷、一水多用等节水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区约20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26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加快实施饮用苦咸水水质改良工程,改善苦咸水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水土开发和灌溉发展规模,限制和压缩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推进西北节水增效改造,加快骨干渠道防渗改造,因地制宜推广管灌、滴灌、喷灌,内陆河区、传统井灌区优先发展微灌。在草原牧区合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到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3570万亩,压减灌溉面积约1200万亩。

(四)西南地区:促进人水和谐

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6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区域水资源丰沛,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耕地灌溉率较低,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较大。全区2015年GDP约8.77万亿元,总人口2.5亿人,城镇化率47%;耕地面积3.7亿亩,灌溉面积1.3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57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930万亩;2015年用水总量922亿m3。

围绕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成渝、滇中、黔中等重要经济区发展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节水促进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带动特色农业规模化发展,实现节水脱贫。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支持城镇节水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区约13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5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重点改造已有灌区,完善灌排设施,扩大灌溉面积,提高耕地灌溉率。加强节水灌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口粮田、特色林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1325万亩;其中,贫困地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近22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460万亩。

(五)华中地区:促进节水减排

安徽、江西、湖北、湖南4省区域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资源相对丰富,灌排设施基础较好,但降水时空分配不均,灌溉水利用率不高,水污染问题突出,且未来水资源需求增长较快。全区2015年GDP约9.72万亿元,总人口2.3亿人,城镇化率52%;耕地面积2.8亿亩,灌溉面积1.9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32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近900万亩;2015年用水总量1166亿m3。

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发展要求,以节水促减排,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入河量,修复水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沿长江地区产业发展潜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升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水平,从源头减少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加快实施城镇节水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区约10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8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加大现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水稻灌区综合节水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管道输水灌溉。推广水稻控制灌溉与田间水肥高效利用技术,减少灌溉排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控制。在水土适宜地区适度扩大灌溉面积。到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560万亩。

(六)东南沿海地区:节水治污并重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6省市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地区。区域水资源丰沛,水土资源总体较为匹配,但水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未来用水增长空间有限。全区2015年GDP约24.06万亿元,总人口3.2亿人,城镇化率68%;耕地面积1.7亿亩,灌溉面积1.5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68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1400万亩;2015年用水总量1555亿m3。

围绕“海上丝绸之路”及长三角、珠三角等相关发展要求,强化节水,促进产业升级换代,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利用。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推进火电、核电直流冷却水循环改造。积极推行城镇节水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区约10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23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重点改造已有灌区,因地制宜推广渠道衬砌技术,适度发展管道输水技术。丘陵山区加强坡耕地改造,充分利用小型水源工程进行灌溉。结合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布局,合理调整灌溉面积。到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46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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